Q1:南山公墓範圍為何,公墓是否繼續使用?
A:
- 座落於南區國民路、大成路、永成路及臺南機場以北中華南路範圍,面積94.7公頃(如附圖紅線框所示),其中公有土地約76.6%、私有約23.4%。
- 本公墓已於80年12月30日公告部分禁葬、97年3月20日公告全區禁葬。
Q2:南山公墓有要整體開發或全面遷葬嗎?
A:目前為止南山公墓並沒有整體開發或全面遷葬之計畫,現行的規劃尚待文資調查而暫停環境影響評估中,旨在提升殯葬專區品質及空間效率。
Q3:南山公墓內設置殯葬專區目的為何?
A:為促進都市發展及提昇居民生活品質、遷移並更新老舊不足使用的殯葬設施,建立現代化、公園化及可親近的殯葬專區。
Q4:殯葬專區規劃範圍及用途為何?
A:
- 專區用地範圍分為二區,A區5.6公頃、B區10.87公頃,合計16.47公頃,如圖所示。
- 專區內包含火化場、殯儀館、納骨塔、環保自然葬區、環保庫錢爐、停車場及生命博物館與緩衝綠帶等。
Q5:目前遷葬進度為何?
A:
墳墓查估範圍圖
Q6:南山公墓範圍內私人所有土地(如基督教墓園)是否在殯葬專區開發範圍?
A:否,自然人或教會之私人土地不在殯葬專區用地範圍內,也沒有開發計劃。
Q7:如文資調查及審議結果,有極具文化資產價值的文物,接下來如何規劃?
A:會將具有文化價值的古墓數量及建議保存方式,再行下一階段評估,規劃保存方式、面積地點、如何形塑成民眾接受度更高、更具價值的殯葬文化資產。
Q8:如文資調查及審議結果不具文化資產價值,接下來如何規劃?
A:將規劃設置古蹟公園及生命博物館,達到開放、可親式的公園式公墓規劃。且仍持續評估保存具有價值之文物,對於未來工程進行時將會派員監看,如發現具有價值之文物將通報文資處處理及評估保存。
Q9:目前外界疑慮市府為何進行文資調查同時又公告自主遷葬?
A:
- 墳墓由後代子孫決定依習俗自行辦理遷葬起掘時,市府應予尊重。
- 南山公墓現與住宅緊密相連,周邊居民生活環境與品質亟待提升,未來仍需對現況進行適度整理,故以補償方式鼓勵民眾自主遷葬起掘,本市殯葬管理所同仁受理申請時亦會主動告知進行文資先期調查與無須敲毀墓碑等事宜。
- 遷葬範圍已進入文資先期調查作業程序,除尊重後代家屬自主遷葬意願外,於文資審查程序完成前並不會進行南山公墓代起掘及整地等遷葬作業。
Q10:家族有祖先墳墓在南山公墓,要如何知道是否位在遷葬範圍內?
A:請於Q5遷葬範圍圖比對,如須進一步確認可向本市殯葬管理所洽詢。
Q11:南山殯葬專區(A區)公告自主遷葬期間未申請認領者,如俟文資審議結果出爐後再配合遷葬是否比照公告期間給予遷葬補助?
A:
- 遷葬補償金或救濟金係依規定辦理。公告期間向本市殯葬管理所申請自主遷葬,符合規定者會發給補償金或救濟金。
- A區自主遷葬公告配合公墓文化資產調查作業已撤下,俟文資調查結果,將會再評估是否延長遷葬公告。
Q12:公告遷葬期間家族希望將祖先起掘安奉於納骨塔(堂),請問自主遷葬認領程序及該如何辦理?
A:
- 於公告遷葬認領期間,墳墓後代家屬可於週一至週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檢附下列資料,至本市殯葬管理所親自辦理墳墓自行遷葬認領暨補償費或救濟金請領手續:
- 墓者(往生者)除戶謄本1份
- 戶籍謄本1份(最近三月內及能證明認領人與墓者關係)
- 認領人身分證、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影本、印章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墳墓認領手續完成後,家屬應擇定墳墓起掘日期,並至遲於起掘前3日通知臺南市殯葬管理所派員到場照相,應在場配合墳墓起掘作業進行。
- 墳墓骨骸起掘確認完成後,請攜帶印章(原申請人印章)至臺南市殯葬管理所辦理遷葬補償費或救濟金匯款手續。
- 本市殯葬管理所地點位於本市南區國民路268號,聯絡電話:06-2144333轉209,如有相關問題可先來電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