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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7月27日社團法人臺南市新芽協會舉辦「南山公墓討論會(文資場)」會議

社團法人臺南市新芽協會舉辦「南山公墓討論會(文資場)」會議有關「因目前尚未完成文資調查程序,是否正式停止公墓內任一區域的公告認領」一事,臺南市政府回復說明如后:
(一) 本府對於南山公墓現無整體遷葬計畫,且公墓為供公眾營葬屍體、埋藏骨灰或供樹葬之設施,而墳墓內之屍體、骨灰(骸)、殮物及陪葬品等由後代子孫協議決定基於埋葬、管理、祭祀及供養等目的,依習俗或習慣自行規劃辦理遷葬時,本府應予尊重,若無法律依據限制人民遷葬,恐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先予敘明。
(二) 本府為促進都市發展、增進公共利益、提昇殯葬文化素質依法辦理南山公墓部份區域遷葬與開發作業,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辦理規劃遷葬範圍內之文化資產調查計畫,俟該計畫取得初步成果後,將再依前開法令執行後續文化資產價值之審查程序,本府於審查程序完成前不會進行南山公墓的代起掘遷葬作業。
(三) 本府為提昇本市的殯葬文化與市民生活的素質而努力,為了使該區成為令人可易於親近的地方,計畫適度的整理與開發南山公墓,需要市民共同的努力,期望未來能將此景象展現在國人面前,成為市民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