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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應如何辦理? 可以提前辦理嗎?

一、考量國人長久以來結婚嫁娶之習俗,及民眾對於民法第982條修正施行之適應時期,為兼顧便利結婚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及戶政事務所上班人力調配,結婚當事人若想在週六、日及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可事先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預約結婚登記日期。戶政事務所應向結婚當事人確認結婚登記日及時間,並告知當事人應繳驗之相關文件及當事人須辦理國民身分證換發,詢明是否須辦理遷徙登記及請領戶籍謄本等附隨之戶籍登記業務,並告知應提憑之證明文件,必要時可事前請當事人配合提供上開證明文件,俾戶政事務所先行審查,避免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當日發生無證明文件或證件不齊之狀況。

二、考量登記婚推動以來民眾迭有反映,依傳統習俗舉行結婚儀式當日又須辦理結婚登記,往返奔波,另考量戶政人員於例假日及國定假日輪值之辛勞,爰放寬申請結婚登記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