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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有關消費者保護研究第25輯延長徵稿啟事

一、為帶動國內消費者保護學術研究風氣及建立相關行政業務推動的立論基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逐年對外徵求研究論著並經審查後,編輯出版本刊物。

二、徵稿啟事:
(一)徵稿主題:與「消費者保護」相關主題(建議但不限於)「消費者保護政策及行政」、「新興消費者保護議題」、「消費者保護之法制與契約」及「 其他消費者保護相關領域」等主題。
(二)辦理方式及期程:
1、第一階段:即日起至本(109)年12月10日前依附件一格式提交「作者基本資料及論文大綱」,逾期得不予受理。
2、第二階段:經第一階段審查通過者,於110年1月22日前依附件二格式及字數限制,提交論文全文。
(三)注意事項:
1、 有意投稿者,請將填好之「作者基本資料及論文大綱」,於本年12月10日前以郵寄、傳真或e-mail(angeline@ey.gov.tw)送至行政院消保處(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2、 論文全文字數及格式:
(1) 稿件撰寫以中文為原則,每篇文稿以本文22,000字為限。
(2) 請以電腦Microsoft Word繕打,內文格式與各項排列順序,請依本刊物之規定撰寫。
3、 寫作倫理:請投稿者依附件四規定撰寫,本刊物不接受任何不當行為之研究報告,包含:剽竊、一稿多投(重複投稿)、杜撰(假造)資料、 不當掛名與未揭露之利益衝突等。
4、 稿酬: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核給本文(不含注釋、註腳、附錄及參考文獻)每千字新臺幣850元稿酬;逾22,000字以上部分,不支給。
5、 文責及版權:
(1) 文稿以未曾在其他刊物或書籍發表者為限,其內容並不得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違反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2) 列名之論文作者皆應同意經本刊物收錄刊登後,其著作財產權即授與行政院(同意書如附件五),並同意行政院再行授權第三人利用;但作者仍保有著作人格權,保有該著作未來自行集結與教學等個人使用之權利。
(3) 投稿者須填寫真實之個人基本資料,投稿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作為本刊物出版相關用途;投稿者可向行政院消保處要求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未獲刊登者,其個人資料全數銷毀;獲刊登者,其個人資料保留不逾3年。
6、 校對及其他:
(1) 本刊物收錄刊登之論文,由作者負論文排版後校對之責,編輯小組僅負責格式之校對。
(2) 本刊物支付稿酬,出版後提供作者1本刊物紙本,不印製抽印本;全文電子檔則上載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www.ey.cpc.gov.tw),作者可自行下載使用。
三、聯絡資訊:邱小姐,電話:(02)3356-7825,email:angeline@ey.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