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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2月16日起調整鬆綁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措施

       本(111)年1月國內Covid-19疫情一度有增溫跡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內政部當時考量國人普遍有年節期間至宗教場所走春拜廟之傳統習俗,為免宗教場所在春節期間發生群聚感染,增添防疫負擔,爰於春節前後實施較嚴格之防疫管制措施。幸賴國內宗教團體及全體國人支持,近期國內疫情未再擴大。

       現階段,考量春節期間結束且疫情維持平穩,爰自111年2月16日起,調整鬆綁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措施如下:

(一)共通性措施:須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或消毒用 品、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及內部人員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措施。

(二)佩戴口罩:除飲食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神職人員、執事及其他主持儀式人員亦同)。

(三)餐飲:取消宗教場所禁止飲食、辦桌的規定,餐會、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另用餐期間建議維持適當社交距離,並請減少交談。

(四)住宿:提供非內部人員暫時住宿之場所(如香客大樓、會館),除同住家人外,以1人1室為限。

(五)取消禁止民選公職人員、政府官員跑攤的規定。

(六)繞境、遊行及500人以上之宗教活動:須提報防疫計畫並經市府民政局同意後辦理,辦理時應落實以上各項防疫措施。

(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市府如針對特定區域或特殊事項,實施較嚴格之防疫措施者,從其規定。

       市府民政局表示,雖然疫情漸緩,防疫千萬不能鬆懈,務必遵守指揮中心防疫指引,並落實實聯制,維持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以維護自身及民眾的安全,齊心防疫。   

聯 絡 人:宗教禮俗科 陳彥廷    電話:2991111轉1833

承辦科長: 宗教禮俗科 何榮長    電話:2991111轉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