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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議員質詢《鄰長編列交通補助費》」之回應

針對今日議會對提高鄰長福利經費之提案,民政局將就市府財政狀況及目前鄰長服務實質需求做通盤考量。

鄰長是市府推動市政的重要夥伴,多數的鄰長都是基於熱心社區事務,而出任無給職的工作。原里鄰調整目的在於提高行政效率,杜絕長期以來各區里鄰大小不均及里鄰長服務量能差異之狀況,整併後撙節的經費仍應就市政整體考量及施政優先順序運用支配。至於議員提及強化社會安全網絡的建構,行政核心應在加強社工人員與社福中心的功能,而非由鄰長獨自擔負責任。

議員亦指出所有直轄市中僅台南未偏列鄰長交通費,實因台南相較於其他五都財政資源最少,且房屋稅調降後,明年起本市將再減少23億預算,未來財政將更加艱難,若每月補助鄰長交通費2,000元,每年市府將增加2億3,184萬元預算,倘以此預算規模估算,相當於一年可提供3萬7千多人/次國中、小學生營養午餐。

市府目前以既有財源編列鄰長福利經費每人3萬2,328元/年,且適時檢討調整鄰長福利經費(例如市府注重鄰長團體傷害保險規格,自108年起保險額度調高為100萬,以保障鄰長人身安全)。在財政困窘的情況下,市府每一筆預算支出必須花在刀口上,因此市府仍將秉持此原則審慎評估考量後提出合理方案。

發稿人

民政局區里行政科 陳文琪               06-390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