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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許又仁議員《鄰長交通及工作補助費記者會》」之回應

民國99年12月25日原臺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改制後大臺南在遼闊的嘉南平原上存在著城市、鄉村、山邊、海濱各種城鄉形態,無論在治水、觀光、經濟或移居臺南等面向都必須有長足進步,一連串行政革新作業,以優化政府職能。六都之中,臺南市人口最少,里鄰編組比例卻是最高。為合理化鄰長服務規模,必須有均衡適當的配置,讓基層能量及資源整合,務實的解決問題。

依「臺南市鄰長遴聘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鄰長為無給職」,考量大臺南幅員遼闊、人口聚集態樣不一,臺南市鄰整編主要的目的是均衡鄰長服務能量及品質,且為維護鄰長人身安全及服務辛勞,臺南市政府逐年檢討以自治財源編列如鄰長春節慰勞金、文康暨訓練活動費、報紙費、團體傷害保險費、鄰長健康保險費等總經費合計3億1,228萬8,480元(32,328元*9660人),以強化鄰長服務職能,並肯定鄰長為地方服務之辛勞;綜之,鄰長福利每年度持續檢討,及臺南市鄰整編後每年撙節1億6,390萬2,960元,將做為本市各區各項基層建設預算統籌使用。

至於許又仁議員所提「有關鄰整編前原鄰長數為14,730人減少5,070人,現鄰長人數為9,660人,各鄰服務範圍與工作內容負擔大增,減編後每年撙節163,902,960元(5,070*32,328),提供鄰長做為交通及工作補助費1,000元、1,500元或2,000元不等」;惟鄰整編主軸為均衡鄰長工作能量,增加鄰長工作交通及工作補助費,對鄰整編後卸任之鄰長恐造成不平之感,且考量市府財政狀況及施政優先順序,目前首要之務以攸關民眾安全及城市發展的基礎建設預算為優先,且依「臺南市鄰長遴聘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略以,鄰長為無給職,由里長就設籍並居住該鄰內之年滿20歲以上,且身心健康、服務熱忱之居民遴報區公所聘任之,受里長指揮監督,辦理各該鄰事務及為民服務工作;市府團隊、區公所、里鄰服務網絡會更緊密結合,均衡鄰服務能量,共創幸福大臺南。

發稿人:民政局區里行政科 陳文琪   

電話:06-390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