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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37區戶政事務所,全面受理「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至試辦戶所辦理人別確認」

外交部為提昇我國護照公信力,避免護照遭不法人士冒辦,保障個人資料安全,以維護民眾權益不受侵害,並爭取更多國家給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自10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推動「護照親辦」之試辦,亦即「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者除本人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三個辦事處申請外,亦可至戶籍所在地同一縣市參與試辦之任一戶政事務所填妥普通護照申請書並作確認人別後,再將普通護照申請書併同申請謢照應備文件送請旅行業者、親屬或同事續為代辦護照」。
        年滿14歲且未成年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如首次申請護照,須先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請領國民身分證後,才可到同縣市試辦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另在臺設有戶籍的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或港、澳地區居民者,則請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三個辦事處申請。
因本市幅員廣闊,為了服務各區民眾,使民眾可就近辦理,避免民眾奔波,臺南市37區戶政事務所,全面受理「人別確認」,服務各區民眾,民眾就近至轄區之戶所即可申辦「人別確認」,偏遠、人口數少地區之鄉親,例如:龍崎區、南化區等各區民眾至轄內之戶所即可申辦,享有與市區民眾同等的服務,落實賴市長向市民承諾「不讓任何區域邊緣化」、「洽公更方便,服務不打折」
外交部於100年2月22日於臺南市議會國際會議廳辦理「護照申請親辦試辦計畫戶政事務所人員講習」中,臺南市政府陳美伶秘書長表示,臺南市政府積極配合外交部推動護照親辦事項,即是貫徹賴市長主動為民服務的政策目標。秘書長更積極向外交部長官爭取未來務必在臺南市設置辦事處以利市民親辦護照業務更加的便利。
「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至試辦戶所辦理人別確認」於10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試辦階段,為「雙軌並行」,民眾可選擇以往方式親自至外交部及其辦事處辦理護照或請旅行業者、親屬或同事代辦護照,或選擇先至戶籍所在地同一縣市參與試辦之任一戶政事務所填寫護照申請書繳交護照規格之照片,由戶政人員「確認人別」(確認當事人身分),在申請書上蓋章後,再交還民眾親自至領事事務局辦理或委由旅遊業者、親友代辦,讓民眾有多重辦理方式可選擇。
為鼓勵民眾親自申請護照,外交部於試辦期間,將每月舉辦抽獎活動(每月抽出100名,每名各獲得1千元禮券乙張,及另抽出2名,各獲得台北東京或台北-新加坡來回機票乙張)。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特於每週三延長受理時間至晚間8時,以方便民眾辦理護照。至戶政事務所則於其上班時間,各試辦戶所上班時間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ris.gov.tw/
民政局提醒民眾,護照仍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受理及核發,戶所係協助「人別確認」,民眾如無法到戶所申辦人別確認,仍可依以往方式,親自至領事事務局辦理或委由旅遊業者、親友代辦。
外交部於試辦階段將隨時檢討評估試辦成效,民眾至本市各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時,如有任何建議,可隨時填寫意見調查表,民政局將彙集調查表一併函文外交部研議,使政策能達便民、利民之實。

發稿人:民政局李雅萍    電話:06-6322231#2651,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