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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2012年消費者權益報導獎活動」

本活動參賽對象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平面媒體(報社、雜誌社、通訊社)、電子媒體(電視及廣播)之媒體從業人員(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在民國100年10月1日至101年9月30日間發表、刊登之作品;報名收件期間為10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張貼人 :政風室 黃靜涓 2991111*8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