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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

  為激勵參與調解人員士氣,增進調解業務績效,藉以切磋工作技巧,提昇調解服務品質,內政部訂於102年8月2日假臺北市國軍文藝活動中心舉辦「101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增進調解業務推展,實現以調解替代訟爭的理想願景來疏減訟源,促進社會和諧。
  本市101年榮獲行政院長獎有9人;獨任調解行政院長獎為永康區謝順成委員、東區戴清泰委員、東區許文能委員及中西區徐明成委員;協同調解行政院長獎為東區市議員曾順良服務處主任葉榮洲先生;轉介調解行政院長獎為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東區事故處理小組小隊長鄭進順小對長;服務年資行政院長獎為白河區曾中山委員、學甲區許光代委員及東區蘇燕壁委員。
        榮獲法務部長獎有4人;獨任調解法務部長獎為東區郭春合委員;轉介調解法務部長獎為市警局警員林博祿、楊豊榮及方開平警員。
        榮獲內政部長獎有8人;服務年資內政部長獎為白河區張麗鄉委員、佳里區劉俊賢主席及黃耀州委員、西港區王允文委員、善化區蘇瓊杭委員、永康區劉清吉委員、東區陳松輝委員及吳明澤委員。
        本市接受表揚共計21人,調解委員都是義務職,平日本著犧牲奉獻的精神,默默地為促進地方團結和諧、排解紛爭的工作盡心盡力;本次表揚服務年資行政院長獎中,學甲區許光代委員及東區蘇燕壁委員服務年資均超過40年,十分難得可貴。
  調解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及文化背景的良好制度,不但可疏減法院訟源,又可迅速化解紛爭,對促進地方團結、社會和諧貢獻良多。
 
發稿人:民政局自治行政科林美瑜    電話:06-390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