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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5年有效期限於100年屆滿者,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

  自然人憑證就像是「網路身分證」。有了自然人憑證,就可利用網路享受目前各政府機關所提供的自然人憑證應用服務系統,真正享受【少用馬路,多用網路】的便捷性與高安全性。
 
   自然人憑證目前有效期限為5年,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依現行規定僅限展期一次),共計使用期限最長為8年。為確保自然人憑證使用之安全,92年度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自然人憑證自動失效,若核發之自然人憑證5年有效期限於100年屆滿者,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
 
   目前辦理展期方式分為臨櫃展期及線上展期,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線上展期:憑證到期前 60 天起至憑證有效期限屆滿後 3 年內,可直接上網下載展期軟體,安裝後即可進行憑證線上展期作業(網址http://moica.nat.gov.tw)。
(二)臨櫃展期:憑證到期前 60 天起至憑證有效期限屆滿後 3 年內,請本人持國民身分證及自然人憑證 IC 卡,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展期 (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巿辦理)。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提醒您,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皆有受理申辦自然人憑證,民眾如有申辦需求可攜帶275元、身分證、電子信箱,親自至鄰近戶政事務所申辦,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各區戶政事務所詢問。
 
發稿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呂俊良
連絡電話:06-2991111轉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