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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IC卡申辦工本費將於102年4月1日調降為250元

好消息!內政部為因應立法院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要求,自本(102)年4月1日起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由新臺幣275元調降為新臺幣250元。另於4月1日前已繳275元申辦自然人憑證之民眾,恕不補退差額。
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提醒您,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94年度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2年到期後憑證將自動失效。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只要年滿18歲設籍本國之國民(即為自然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IC卡工本費及E-MAIL帳號,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臺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發稿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呂俊良 電話:06-2991111轉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