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寺廟登記應備之文件:一、登記申請書。二、負責人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三、房屋使用執照、建物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四、寺廟登記表六份。五、寺廟沿革之書面資料。六、寺廟建物外觀照片。七、加入所屬教會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八、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私建寺廟免附。*備註:1.取得寺廟用途使用執照。2.建物外觀明顯宗教特色。3.神明安座並供人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