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籍謄本之申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二、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有三:1. 當事人。2. 利害關係人。3. 受委託人。三、又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被申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1. 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2. 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3. 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4. 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5. 戶長與戶內人口。6.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一、戶籍謄本之申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
二、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有三:
1. 當事人。2. 利害關係人。3. 受委託人。
三、又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被申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1. 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2. 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3. 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4. 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5. 戶長與戶內人口。6.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