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該如何申請及運用電子戶籍謄本呢?列印下來可以採認嗎?

一、請利用具98、WIN2000或XP作業環境及搭配自然人憑證IC卡相容讀卡機之個人電腦,上網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ris.gov.tw/點選「戶政網路申辦服務」連結至本網站,選擇申辦項目後,於讀卡機置入申請者自然人憑證IC卡,並依網頁指示步驟選擇戶籍所在地、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時的密碼並確認身分無誤後即可申請戶籍謄本。申請人得將自網路下載產製之密文檔儲存於可攜式儲存媒體(如光碟片、隨身碟…等)或直接列印紙本電子戶籍謄本,提供需用機關(單位)、機構、公司驗證使用。

二、電子戶籍謄本紙本驗證:

1. 驗證者(或單位)連結至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
2. 選擇驗證作業進入戶政網路申辦服務驗證作業,於輸入「謄本檢查號查驗」欄位輸入謄本檢查號共42碼,並按下「確定」鍵。
3. 系統顯示電子文件驗證成功或失敗之訊息,若驗證成功可直接點選瀏覽明文資料或以點擊滑鼠右鍵選擇「另存目標」,將電子文件儲存至指定目錄下。(瀏覽明文資料須使用PDF閱讀軟體開啟檔案)

三、電子戶籍謄本採電子簽章及電子憑證機制,依據電子簽章法規定產製,其所產製為一密文檔與戶政事務所核發紙本具有同等效用,並經需用機關(單位)驗證相符者,可供採認。

四、現行電子戶籍謄本驗證作業請參閱「戶政網路申辦服務作業說明」之「電子戶籍謄本申請及驗證程序說明」辦理。

五、目前民眾申領電子戶籍謄本不需繳交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