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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臺南市聽語障者同步聽打服務

服務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屬聽障、語障或合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設籍外縣市者亦可申請於本市轄內提供服務。

相關申請辦法請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下方連結...
https://sab.tainan.gov.tw/cl.aspx?n=2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