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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南市新營福園殯葬設備採購案媒體報導不實,殯葬所表示一切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特此澄清。

因應臺南市溪北地區人口老化火化業務需求增加,殯葬管理所著手規劃新營福園擴建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6條規定並依環評審查結論及業務需求製作採購招標文件,採購方式採取統包工程並以最有利標決標方式進行,本案於113年4月10日在政府採購網公告招標至5月8日截止投標,於等標期規定時間內未有廠商提出書面異議。

殯葬管理所招標文件均未限制投標廠商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6條規定,且招標文件亦包含投標廠商可提出品質、性能優於工程規範說明書,或對機關較有利方案之統包服務建議書。有關媒體報導為特定廠商量身打造標案等內容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

今(4/19)台南市議會第四屆第三次定期大會開議,議員於會中提出本案相關質詢,民政局長姜淋煌表示一切依法處理,市長黃偉哲答詢指示本案交由政風處調查釐清。

 

承辦人:臺南市殯葬管理所 所長廖偉登

電話:06-2144333轉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