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預算法修正第62條之1條文

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於110年5月18日經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三讀通過。本次修正重點在於:增訂第2項,就該預算執行情形加強管理,並要求各機關揭露其政策宣導預算之執行情形,應包含宣導主題、媒體類型、期程、金額、執行單位等事項,且主計總處應彙整於網站專區公布,送立院備查,俾利確保行政中立及人民監督。
前揭條文修正通過後,可強化預算之管理,俾利確保行政中立及人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