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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麻豆區公所公告「祭祀公業陳五合」派下員繼承變動公告文公開徵求異議。

一、本公告係依管理人之申請代為公告,內容如有不實情事,概由管理人負責。
(一)管理人:陳明棟。
(二)住址:臺南市東區崇文里崇德22街100號。
(三)奉祀所在地:臺南市麻豆區埤頭里埤頭46之1號。
二、公告項目:「祭祀公業陳五合」派下員繼承變動後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上列文件均分別張貼於臺南市麻豆區公所及麻豆區埤頭里辦公處公告欄。
三、公告期間:30日。
四、利害關係人對於公告事項認為有遺漏、錯誤、不實或有其他異議時,應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此項利害關係人,凡與公告事項有關之利關係人均得提出異議。
五、本公告可提出異議之範圍限於本次派下員繼承變動部分。
六、逾期無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時,即照所請由麻豆區公所發給證明,倘嗣後有任何枝節問題發生,應由管理人負全部責任,區公所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