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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市區道爺段94-11地號1筆土地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案件,並徵求異議。

一、公告期間:自115年4月29日至115年5月30日止共31日。

二、就前開公告資料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其繼承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本公告內容如有異議(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檢具資格證明文件、異議書及相關證據資料,向本局提出異議,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公告期滿倘無人提出異議,本局將列冊囑託不動產登記機關(地政機關)辦理旨揭不動產之限制登記。嗣後如有爭議,當事人應循司法途徑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