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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二級警戒,宗教場所與宗教活動鬆綁新指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近日宣布全國自8月24日起至9月6日維持二級警戒,針對宗教集會活動及宗教場所等容留人數進行放寬與調整,有關目前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防疫指引重要項目如下:

  (一) 不開放遶境、進香、遊行等非固定地點之宗教活動。

    (二) 不開放福宴、平安宴、流水席。

    (三) 宗教場所有條件開放:

  1. 須落實實聯制、全程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加強環境清消。
  2. 室內人數最多80人,室外人數最多300人(已登記寺廟、宗教財團法人,倘有辦理較大型集會活動之需求,提報防疫計畫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放寬可容留人數至室內最多100人、室外最多500人)。
  3. 開放寺廟得提供筊杯、籤筒供民眾使用,免提報防疫計畫。但提供之寺廟應指派專人在民眾使用前、後,於手部或筊杯、籤筒噴灑酒精消毒,或提供拋棄式簡易手套供民眾於擲筊、抽籤時使用。
  4. 採梅花座,固定座位。
  5. 提供簡易餐點者,以餐盒及瓶(罐)裝飲品為限,不提供自助餐或合菜,桌餐須設隔板並保持桌距。
  6. 住宿限1人1室(同住家人除外)。
  7. 宗教神職人員,如神父、牧師、法師、阿訇等,持有7日內經篩檢站或家用試劑快篩陰性證明,或於活動7日內經PCR檢測陰性者,於主持儀式時,得暫脫口罩,並注意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
  8. 邀請布袋戲、歌仔戲、皮影戲等藝術表演團體至宗教場所演出者另依文化部訂定之「酬神演出防疫管理措施」做好防疫措施。

       民政局表示,在疫情警戒期間市民參加宗教、民俗活動及進入宗教場所仍必須共同遵守防疫措施與指引規定;而舉辦各項宗教活動之宗教團體及酬神表演團隊務必自律自主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以提供民眾安心的參香禮拜環境,讓眾神都放心,眾人更安心。

 

承 辦 人:宗教禮俗科 陳彥廷    聯絡電話:2991111-1833

承辦科長:宗教禮俗科 何榮長    聯絡電話:2991111-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