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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活動中心機能,打造優質公共空間

早年活動中心主要是提供地方民眾集會、辦理里內各項公共事務,隨著時代不斷進步,民眾需求亦不斷增加,活動中心的功能已不再侷限於集會使用,為發揮活動中心多元化功能,達成多目標使用目的,市府民政局積極辦理里活動中心興建、修繕、維護管理、無障礙設施修繕及設備維修。

截至109年7月止,本市列管里活動中心計有354座,為加速改善各里活動中心使用環境,市府民政局除不斷向中央爭取相關補助計畫,例如: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前瞻計畫等競爭型補助計畫等。統計至109年度,業爭取修繕類15案,增建類1案,新建類7案,拆除重建類2案,耐震能力詳細評估36案,耐震補強31案,合計新臺幣3億3,982萬3,241元(含配合款),除拆除重建刻正辦理中,餘案件皆全數完成。另外,每年度亦編列里活動中心興建類經費,本(109)年度由市府民政局及相關區公所辦理新建工程之規劃設計類4案,新建類3案,增建類2案,竣工2案,以提供地方民眾良好妥適空間。

自臺南市升格為直轄市以來,地方快速發展以至於土地寸土寸金,活動中心設置除有土地取得、無妥適用地等障礙,也需考量當地風俗民情里民使用習慣,為因應當前社會發展及土地利用已朝向複合多元使用趨勢,現階段活動中心的空間不在是單純里民集會的場所,往往結合社區需求規劃設計,例如:長照、社區小型圖書室、展演、托育、停車空間..等等。市府近年來亦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申請平面或立體多目標使用或申請興辦事業計畫以取得用地興建;除此之外,針對建物老舊或設施設備缺乏之里活動中心,市府亦積極爭取編列相關預算,補助區公所辦理修繕工程或充實內部設施設備,期能提供民眾更優質安全活動場所,並提升其使用率。

黃偉哲市長表示,為提供市民優質的休憩、聚會及研習場所,除了加強活動中心硬體建設外,活化使用更為重要,當務之急應妥善利用現有里活動中心,發揮其最大效能,同時節省市庫公帑,將有限資源用於市政重大建設之執行。

承辦人:黃宥健 (06)3901536

聯絡人:張月霜  (06)3901049